辖区发生重特大案件公安领导要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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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1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沈路涛)公安部将出台规定,凡因领导不力和工作失职,导致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社会安全事故、重特大案件、治安长期混乱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班子和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干部都要按照规定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表示,将严查有警不接、出警迟缓、追逃不力等“不作为”事件。还将着重解决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拘留所牢头狱霸,人犯脱逃,民警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乱收费取保等突出问题。(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