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一修理店十年专雇童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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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3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实习记者 王华平 实习生 张笑 “这个老板专雇小孩干活,实在让人看不过眼!”近日,一读者向本报反映,沙河五仙街一水箱修理店十多年来雇佣未成年人干活。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据读者古老伯称,这家水箱修理店十多年前就出现在沙河五仙街,他注意到,该店除了一名年纪较大的师傅外,其他干活的都是十三四岁的男孩,他心里觉得非常不忍,曾几次到该店去问,对方都告诉他这些孩子是学徒。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店看到,在不满30平方米的场地上,十几人正忙碌着,其中有四五个十四五岁的男孩。 在该店工作的一名14岁的男孩小刘告诉记者,他家在河南周口,去年小学毕业后,经人介绍来此当学徒。他称,在该店工作的前三年是当学徒,没有工资,经常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忙的时候会更久,但即使是这样也比在家务农好,“干几年后也能学个手艺,将来也有个出路”。 记者了解到,该店共有20多名学徒,其中五人不满16岁,年龄最大的只有19岁,但在此工作已有7年,每月只有600元收入,还是收入最高的一个。他们都表示,家境贫困及对农村劳动的厌倦使他们能够忍受恶劣环境下的劳动。 记者问该店一名姓刘的主管是否使用童工,他称,店里的所有工人都是学徒,都是河南老乡,并不是雇佣的童工,给他们的只是零花钱,并非工资。“招老乡过来,遇到检查就可以称是来探亲的,如果招其他地方的人,遇到检查就不好解释了。”他说。 记者随后就此现象咨询了广东先正律师事务所欧阳小侠律师,他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任何企业和单位不得雇佣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盈利性质的劳动,同时也不能以学徒身份雇佣未成年人进行盈利性质的经营活动,一旦发现,将由劳工部门进行处罚并将童工遣返回原籍。(报料人:古先生奖金:50元) 图: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中有些从小学毕业后便到这里干活,一做就是好几年。新快报记者 王小明/摄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