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路”香烟生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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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综合报道 纽约一家法院28日裁定,“万宝路”香烟的生产商,著名烟草企业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应对一名因吸烟患癌症的妇女负责,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将因为没有明确标示“吸烟有害健康”而被罚款1710万美元。 今年72岁的诺玛·罗斯于1996年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和美国烟草公司告上法庭,她向法院表示,是吸烟导致她患上了肺癌,而且这两家烟草公司并没有警告她吸烟会导致这种疾病。 罗斯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吸烟,当时“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还没有出现在烟盒上。此外,罗斯还起诉这两家烟草公司生产有缺陷的产品。 经过长期的诉讼,一周以前法院已经判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和美国烟草公司向诺玛·罗斯赔偿342万美元,28日这家法院又对菲利普·莫里斯公司处以1710万美元的罚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