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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340万民工款遭截留(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1:37 公益时报
  2005年春节,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大湖金矿,来自陕西、湖北的50多名农民工,第一次没有回家过年;在此处务工的女民工陈福芝、王凤云、洪运彩怀抱刚滿两三个月的孩子不住地流泪:拿不到工资,她们连给孩子买袋奶粉补充营养的奢望都不敢有……

  河南灵宝340万民工款遭截留

  340万民工款被扣押

  春节,是全家人团圆欢聚的日子。可是身在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大湖金矿罗山矿区打工的陈福均、王喜林、闫春枝、陈福芝、王凤云、洪运彩等没拿到工资的50多名民工却无法回家与亲人团聚。

  今年3月9日8时,记者在大湖金矿罗山矿区见到了这50多名没有回家过春节的民工。据了解,他们自2003年年初就跟随工头程卫、吴在国在大湖金矿西、北井等处打工,后来他们看到程卫、吴在国又和大湖金矿签订了劳务合同,觉得吴老板信誉好,能把工资及时给付,这几十人和来自湖北郧西县等地的共约140多名民工又继续留在程、吴的工地。不料到2005年春节,采出的矿石该加工的已全部在大湖金矿选矿厂加工完毕,而他们却迟迟拿不到自己理应得到的血汗钱。于是民工们就再三责问程卫、吴在国是何原因,后来他俩才满腹委曲地答复说340万劳务款被灵宝市检察院冻结扣押了!民工们不明白到底是程卫、吴在国在欺骗,还是灵宝市检察院真的把钱冻结扣押了,就联名写信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和灵宝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可到现在依然是杳无音信。采访中,女民工陈福芝、王凤云、洪运彩怀抱刚满两三个月的孩子流着眼泪告诉记者:因拿不到工资,她们想给孩子买袋奶粉补充营养的奢望都不敢有。面对民工的追讨,程卫、吴在国百般无奈!

  经了解,程卫、吴在国自1997年年初就组织了民工队在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的矿区打工。2003年2月和2004年元月,他们分别承包了大湖金矿罗山矿区西井505中段,北斜井2#矿体等处的残采工程,并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与大湖金矿签订了残采单选劳务合同。

  其中合同约定,残采、掘进工程投资的所有费用均由程卫、吴在国二人自行全部承担,但采出的矿石必须在大湖金矿的选矿厂进行加工,最后大湖金矿根据采出矿石不同品位的标准,支付劳务费。

  扣款是为搞“株连”?

  采访中,许多民工反映,程卫和吴在国在大湖金矿支取不到劳务款,可能是因他们在2004年3月“犯事”所受“株连”。原来,在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程卫在承包大湖金矿工程期间,曾有10000元数额的行贿行为。吴在国十分伤痛和无奈地告诉记者: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们都已经承担了,可2005年春节将至时,民工们有的要回家过年,有的要用钱养家糊口,有的要用钱给孩子交学费,谁知二人到大湖金矿结算340万元劳务款的时候被告知,灵宝市检察院已以残采“越界”,涉嫌侵占甲方(大湖金矿)利益为由,将劳务款冻结扣押在大湖金矿的账上了。更让程卫、吴在国迷惑不解的是,劳务款被冻结扣押至今,他们始终没有收到有关检察院冻结扣押该款的任何法律文书或书面函件。

  劳务款应该向谁要?

  让程卫和吴在国两人傻眼迷惑的地方还不止上述的这些。由于他俩“犯事”,民工的工资已有半年多没有兑现,民工们怨声载道,扬言说要再不清算劳务工资,他们就要进京上访。为了尽快稳定民工的情绪,情急之下,程卫、吴在国又找到大湖金矿新的负责人,要求支付340万元的劳务款,令他俩意外的是,大湖金矿的人告诉他俩:现在的大湖金矿因资不抵债,已被新成立的灵宝市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公司”)“重组了”,改成了金源公司第三分公司,要钱的话去找金源公司。当程卫、吴在国找到金源三公司的负责人高先武时,高很不耐烦:我们不欠你的钱,你们爱找谁找谁去!于是,他们又几次来到灵宝市人民检察院想就340万劳务款何时解冻之事问个清楚,但检察院没人给他们任何解释,后来再到检察院时,人均被值班室挡在了门外。

  3月9日上午9时,记者在阳平镇金源公司三分公司(原大湖金矿办公地)见到了金源公司副总经理兼三分公司经理高先武,他讲:关于大湖金矿的问题,他非常能说清楚,但他必须接到灵宝市委宣传部和金源总公司党委通知安排后,才可以作详细解释,若现在解释这些问题,那是违反总公司党委和灵宝市委宣传部有关规定的。对于程卫、吴在国他们反映的劳务款之事,高说关键不在他这儿,而是在市里,更主要的是灵宝市检察院介入了。

  下午2点20分左右,记者通过宣传部再次见到高先武时,他讲,总公司党委认为,这是大湖金矿的事情,与金源公司无关,所以决定由李增民向你们作详细具体的说明,他更清楚、更了解情况。

  下午4点20分,由金源公司党委决定委派、自称大湖金矿还存在、自己是大湖金矿一级法人代表的李增民,在灵宝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办公室告诉记者,340万劳务款是检察院电话通知冻结扣押的。当记者问检察院是何时要求冻结时,李说他记不清了。再问能否看一下检察院在冻结这笔款时的正式法律文书,李增民含糊其词:好像当时是电话通知的,没有法律文书。

  冻结劳务款另有原因?

  3月15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主抓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卢正平向记者证实,程卫和吴在国的340万元的款项是检察院通知冻结的,至于冻结的原因,卢副检察长是这样解释的:由于程卫和吴在国在承包工程的残采过程中,已经把矿石开采到了大湖金矿的主矿脉上,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国家的利益。

  就残采“越界”的处理和界定,灵宝市地质矿产局一负责业务的工程师对记者解释说,关于程卫、吴在国残采“越界”的问题,他们实际了解勘察过,程卫、吴在国的残采行为没有构成“越界”,只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再说这样的“越界”在灵宝非常普遍,即便是程卫和吴在国他们有这样的行为,也应该由矿管部门追究矿方的责任,而不是程卫和吴在国,因为他们不是采矿权的持有人。

  记者把这个说法向卢副检察长进行了反馈,卢副检察长认为,地矿局的说法是根本没有道理的。不过他还是婉转地表示,扣押程卫和吴在国的劳务款还有其他的原因,“他们两个行贿大湖金矿部分领导的事情还没有查清”。

  如果没有查清,检察院怎么能起诉,灵宝市法院又怎么可能对程卫和吴于2004年的9月、11月作出判决,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呢?程卫等人对此十分疑惑。

  对于当时具体是以什么理由、依据什么法律条款扣押劳务款的问询,卢正平说自己也记不清了。记者提出可否看一下当时下达冻结扣押劳务款的法律文书,卢以其系办案机密为由委婉拒绝提供。

  没有结束的尾声

  在几天的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就340万元劳务款之事,三门峡市政法委和该市检察院的一些领导曾向灵宝市检察院询问过,但都被灵宝检察院以冻结扣押劳务款是灵宝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定,他们没有办法为由挡了回去。

  目前,困难的农民工们还在企盼着他们的血汗钱,怀抱孩子的女农民工也期待着买奶粉喂养“待哺”的孩子!对民工款被截留的这一事态,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河南灵宝340万民工款遭截留(图)
无钱回家与家人团聚的几十名民工

  作者:智 勇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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