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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执业人员实行备案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3:2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鹤鸣通讯员龚墒)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经纪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经纪执业人员实行备案制。

  所谓的经纪执业人员,是指受经纪人聘用以经纪的方式具体执行委托人委托业务的经纪从业人员。有关的工商工作人员表示,各地工商机关在向经纪人颁发营业执照时,应同时向经纪人发放《经纪执业人员备案告知书》、《经纪执业人员备案表》。

  为加强对经纪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具备条件的工商机关可对经纪执业人员的执业记录备案,也可委托经纪人自律组织对经纪执业人员的执业记录进行备案。这次的备案制主要是规范经纪人市场,特别是一些影视、体育行业的经纪人的操作市场。(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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