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保廉体系严防腐败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3:3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魏萍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获悉,针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使用这些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我市将花三年左右时间,建立“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体系。 根据工作目标,要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重大决策机制和制度,防止决策随意性。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集体作出决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谁决策、谁负责”。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容易发生腐败行为。要积极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统一进场交易,实行管办分离,完善招投标制度和程序。 政府大额资金要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合理节约使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重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试行向市纪委述职述廉的主要对象。对于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于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于违反规定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流失的,对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都要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