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将建立“三重一大”体系 严防腐败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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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6:16 新华网 |
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使用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宁波市将用三年的不懈努力,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保廉体系,构建反腐“防火墙”。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宁波市重大项目保廉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重大决策体现民主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重大决策机制和制度,防止决策随意性。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重大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保障公众对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专家意见,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决策权限,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重大项目分类指导 重大项目要做到工程监理和工程建设环环相扣,要严格合同制度,完善工程联系单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造价和审计监督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行为。在坚持保廉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前提下,积极探索重大项目分类指导办法,努力提高保廉的实际效果。 重点部门重点监管 掌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承担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履行日常行政许可职能、行使行政执法和司法职能的机关,应当作为加强监督管理的重点部门。重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向市纪委述职述廉的试行主要对象。 大额资金加强审计 政府大额资金使用要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和财政收支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政府资金安排计划,规范政府资金计划制定的程序。合理节约使用政府资金,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健全风险责任制度和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三重一大”责任追究 “三重一大”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是保廉的第一责任人,其保廉工作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于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规定或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流失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都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唐慧卿任雨萱 何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