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下迷药强奸“女朋友” 赣籍男青年王某被判刑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6:3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一名江西籍男青年对其“女朋友”心怀叵测,继而以卑劣的手段将她搞到手,触犯了刑律,被潮阳区人民法院以犯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年24岁的王明家住江西省余干县五雷乡。经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2日下午1时许,王明带女青年张某到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一出租屋中“做客”,当天下午4时许他在出租屋中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当晚9时许,王明又将张某带到出租屋后面的茶座,与刘某心等男青年一起喝酒,刘某心将偷放了安眠药的可口可乐送给张某喝下,王明在张某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将她带到谷饶镇某旅社405号房中,再次对其进行奸淫。次日张某报警,王明当即被警方抓获归案。 王明在法庭上辩称与张某发生性行为不是强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明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