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研成果登记“立等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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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8:17 人民网 |
人民网深圳3月30日电记者胡谋报道:从3月下旬开始,企事业单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审核工作,可在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现场进行审核,整个过程只需半小时,实现了“立等可取”。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只需从科技信息网上下载“科技成果登记表”,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送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55-57号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有关资料和原件,再通过网络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登记,被国家主管部门成果登记系统接收后,工作人员当场在成果登记表上盖章,并发出申请成功的登记号,紧接着将申请成功的科技成果上网公示,同时报广东省科技厅备案。 企事业单位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的审核工作,以前需要5个工作日的办文期,深圳市科信局推出的这项“立等可取”服务受到企事业和科技成果持有人的普遍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