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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性问题”不应漠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0:05 红网

  辽宁营口市一位普通的社区女医生孙云环,注意到农民工匮乏的精神生活后,就常人难以启齿的农民工“性问题”上书国务院总理温加宝,——想为农民工讨要“性权利”(中新网3月29日电)。

  其实,与其说孙云环的企求是出于一名社区医生的职业责任,不如说是她对城乡人性道义不公平的声讨。农民工也是人,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都是身强力壮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有七情六欲,儿女情长,同样需要有同城里人一样的“性福”生活,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权利,可是在一座座水泥钢筋林立的城市里,他们的精神生活却被人们忽略了、遗忘了。的确,“当城里人住在宽敞明亮、温馨舒适的高楼大厦里享受着男欢女爱、亲情融融的快乐时光时,却很少有人想到,住在低矮潮湿的工棚里的农民工兄弟,过着怎样枯燥无味的精神生活。”诚所谓“饱汉不知饿汉饥”,试问,农民工精神上的疾苦,有多少人了解和掌握,又有多少人理解和同情?

  漠视农民工“性权利”也是一种社会不公平,它折射出了城乡之间人性尊严上存在巨大的差异。“民者,食性也。”性本身是人的生理过程,是创造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正常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这是个不应该回避的话题。国家《劳动法》规定,城里的干部职工每年享有休假时间,两地分居的夫妻享有探亲假,探亲时单位要提供临时住房,并报销往返车费。而在异乡打工的农民工则可望而不可及,每天不仅要承担着沉重的劳动和生活压力,而且由于长期不能与妻子团聚,过不了正常夫妻生活,久而久之,导致性压抑、性饥渴,甚至铤而走险引发性犯罪。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从近年农民工性犯罪案件增多的现实中有所启发,有所作为,千万不可小看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解决农民工“性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努力。用工单位要注意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各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各级政府要关注农民工的衣食冷暖,制定农民工生活条件保障标准,强制用工单位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有条件的单位可将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为农民工的健康提供保障;社区要注意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车间工地,经常性地进行生殖健康常识、性知识和预防艾滋病常识教育;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农民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国家要通过立法形式,规定农民工休探亲假的权利,用工单位要为农民工家属探亲提供临时住房或廉价的出租房屋,为农民工夫妻相聚创造条件。

  农民工“性问题”是件大事。关注农民工利益,也别忘记关注他们的“性权利”。因为个人的性事解决不好,国家的兴事就要受到影响,道理就这么简单。(稿源:红网)(作者:徐云鹏)(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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