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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岂能带有地域歧视色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0:05 红网

  据3月3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龙岗警方日前在辖区怡丰路上悬挂出两条大横幅:“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

  作为警方,挂出如此明显带歧视色彩的横幅,在全国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难道不成,“河南籍罪犯”就格外值钱?这个“厚爱”,恐怕让河南人消受不起,也让我们国家的法治精神消受不起。

  横幅的背后,是浮躁的破案心理和明显的地域歧视。作为一个外来人口主要是河南人的区域,河南籍犯罪分子比例高乎常理,也该狠狠打击。但是警方专门挂出此类横幅,震慑了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更多的是伤害了外来打工者的心。他们有过错吗?为何要承受这样的歧视?

  在河南打工青年李学生在温州勇救儿童献身,近段时间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对“河南人形象”和“如何善待外来工”的大讨论。与此同时,在深圳任教的河南籍年仅30岁的女教师靳伟杰,在一辆失控的小轿车下,果断推开4个学生,而本人则被卷入车下……如今,英雄们尸骨未寒,在靳伟杰献身的深圳,居然又发生了这样妖魔化河南人的丑剧,而且是出自警方之手。我们如何对得起九泉之下的英雄?3月18日,深圳市委宣传部和当地主要媒体联合举办的“最具爱心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开评,在25位候选人中,河南人靳伟杰和郭春园分别占据了候选人前两位。他们的努力,难道都白白浪费了吗?

  在英雄们连续牺牲的时候,有人悲痛地发出呼号:靠血的代价来改变河南形象,代价太残酷了,我们宁愿不要。遗憾的是,即使英雄们洒了鲜血,类似歧视的个案还是屡屡发生。挂这样的歧视条幅,后果是什么呢?作一个不是很恰当的比喻,如果李学生和靳伟杰还活着,他们看见这样的条幅会是什么感受呢。耻辱、悲痛,或者恼恨?要是他们再次遇到同样的险情,是否还会迎险而上呢?拿已经死去的英雄来这么假设,很不敬重,但我们必须清楚,如果连鲜血也改变不了歧视,是不是会分化出极少数的人也走向破罐子破摔呢?

  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首先要建设法治文明,如果警方连类似“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条幅都敢挂,我真不知道我们离和谐社会还有多远。(稿源:红网)(作者:叶边鱼)(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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