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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生意差 骗子连连献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0: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一漳浦人利用网上商店黑吃黑,因信用卡诈骗被判3年半,并处罚金2万元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余强)漳浦的王永才为自己“网上商店”生意不好而发愁时,接二连三有人找上门来,主动与他联合“黑”人钱财。近日,法院最后认定王永才诈骗的钱款共计82863元(其中近5万元诈骗未遂),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黑手”主动找上门

  王永才,现年27岁。大专毕业后,因一时找不到工作,即于2003年12月在广州市比天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了家网上商店“乐丽时尚店”,不过他用的是捡来的“陈应森”的身份证。王永才还用这张身份证办了好几张银行卡,用于转账接收购物款。王永才的网络商店起初也卖东西,不过生意并不尽如人意。正当他为此愁眉不展时,一名为李先的网友自称知道他人的信用卡号及密码,提议与王永才联合“黑”人钱财,事成后五五分成。王永才觉得自己的网络商店和银行卡用的都是他人的身份证,别人根本查不到他,即答应了。为此,他又专门注册了一家名为“手机之家”的网上商店。

  骗子“黑吃黑”

  2003年12月28日,李先果然在王永才的“手机之家”下了货值为20023元的订单,然后将受害人叶某银行卡上的钱款转到比天科技公司的账户上;王永才并不发货,而是直接将钱款扣除掉手续费后,将其中的18400元钱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据受害人叶某说,她的这张银行卡曾交给欠她钱的朋友陈某,并告诉他密码,让他把欠的2万元直接存到卡上。而陈某说,他是让公司一名员工帮忙存的钱。而当“李先”第一次要求分钱时,王永才谎称还没有结算出钱款;当他从比天公司结算出第二笔1万元时,王永才干脆对李先说:我就不给你钱,你能怎么样?让王永才意想不到的是,之后竟然接二连三又有人找上门来,要与他联合做“黑生意”。有了第一次经验后,王永才均一一答应下来。据法院查明,他的四张卡中的两张卡先后进了三笔来路不明的钱。而这三名“幕后黑手”本来都跟王永才说好一起分赃的,但最后钱款都被王独吞了。

  主动出击骗钱

  后来,王永才不再安心于等财上门,而是主动出击去“找钱”。2004年2月,他在点子俱乐部网站发布了虚假的低价数码产品信息,吸引他人购买。受害人王某看到这些信息后,发邮件订购,但他不愿直接把钱打到王永才提供的账户上。于是王永才就骗他说,你先办张银行卡,存进2万元,再把卡号和密码告诉我,我验证你确实有这笔钱后,才可以发货。3月31日,王永才收到王某告知卡号和密码的邮件,并确认了卡里有2万元后,立刻赶到网吧,在自己注册开设的“红立时尚店”网上商店进行虚假购物交易,从而将王某账户上的19990元转进上海品信软件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当王某发现账户的钱所剩无几时,迅速报了警,警方即通知品信公司止付这笔款项。(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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