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奖“名牌”看政府角色错位(华南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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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1:48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晏扬 傅新 北京市顺义区近日启动“发展名牌商标,塑造诚信形象”工程,从今年起,在顺义注册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将由政府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对于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意义不可小视。然而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重奖名牌产品之举不合时宜,其中反映出来的政府“角色错位”问题,更加值得关注。 一种产品被认定为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是生产企业长期努力的结果,是其产品质量和销售服务过得硬的体现。而授予其“名牌产品”称号,就是政府对生产企业的最大奖励。“名牌产品”称号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一种竞争优势,意味着生产企业可以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政府即使不对“名牌产品”实施重奖,也不会影响生产企业“争名创优”的积极性。政府重奖“名牌产品”,没有太大的必要。 而另一方面,获得“名牌产品”称号之后,生产企业能利用“名牌产品”获得多大的经济效益,将取决于其如何经营,取决于其“名牌产品”能否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也就是取决于市场经济那只“看不见的手”。换句话说,市场可以依据其固有的规律,决定给予“名牌产品”多少“奖励”(经济利益),给予生产企业多少“馈赠”,而政府则无须再对“名牌产品”实施重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能够决定的事情,政府如果越俎代庖,便是不合时宜的。 更重要的是,政府重奖“名牌产品”所花的钱,来自公共税收,都是老百姓的钱。将这些钱拿去重奖某个已经充分市场化的生产企业,政府是否有权这样做,这是不是一种越权行为,是值得思量的。不信的话,政府部门可以征求一下老百姓的意见,看看他们愿不愿意将自己的钱奖给某个企业,愿不愿意为“名牌产品”埋单,相信答案将是否定的。这也是为什么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很少听说政府拿钱奖励某个企业或某种产品的原因。 从深层意义上讲,政府重奖“名牌产品”,其实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角色错位”的一种体现,政府管了应该由市场决定,而且市场能够决定的事情,也就是管了不该管、不必管的事情,依然没能摆脱计划经济的旧思维,依然是计划经济的旧套路。简单地说,就是政府没有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做了自己份外的事情。其实,在鼓劲本地企业“争名创优”方面,政府所要做的只是优化市场环境,鼓励公平竞争,为“名牌产品”脱颖而出创造更好的条件,而不是在某种产品评上“名牌”之后,再对其实施重奖。 《华南新闻》 (2005年03月3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