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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豫经贸机构要备案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1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学桦)记者3月30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今后所有外地驻豫经贸机构都要在我省商务厅备案登记。

  据了解,为更好地为外地驻豫经贸机构提供服务,加强联络与协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授权,日前,河南省商务厅印发了《河南省外地驻豫经贸机构联络服务办法》。《办法》要求,河南省以外的经贸、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豫设立非经营性、业务性联络、协调、服务机构,凡冠以河南名称的,由河南省商务厅备案登记。其他由所在省辖市(商务或经协部门)备案登记,并将备案登记结果报省商务厅。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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