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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欲抢注“苏丹红” 提醒:抢注者切勿盲目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3:3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武岩生

  “我想把‘苏丹红’注册为商标。”昨日,从事金融工作的省会市民刘先生找到记者,他看到“苏丹红”在近期频频被大众提起,认为注册成功可能会达到出其不意,吸引眼球的效果,所以有了这个想法。

  为了检测刘先生的想法是否可行,记者打电话给几个商标事务所,以自然人身份要求注册“苏丹红”。有的事务所非常热情地给记者进行了讲解,并说可以注册下来,有的却婉拒了记者的要求,告诉记者“基本不会成功”。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靠抢注商标想一夜致富的人越来越多,而目前我国的商标申请费用是受理之后就不退费的,不管是否成功注册,许多事务所也利用这一点不规范操作,赚取代理费。

  “非典”、“南水北调”、“千手观音”、“苏丹红”,这些媒体和大众提及率非常高的词汇,无一幸免地成为商标投资者抢注的对象。这种敏锐的投资眼光无可厚非,但是投资背后的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感的缺席却让人担忧。

  石家庄汇科专利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王琪表示,我国商标法中明确规定,涉及国家机关组织名称的、涉及民族宗教信仰的、在一定时期内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以及行业的通用名称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

  王琪提醒商标投资人,注册商标被驳回大约有两大类:第一是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如商标上带有国旗、国徽等;第二是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就是别人已经注册过的。另外,我国的法律还规定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三年内没有用于生产,别人有权提议撤销持有人的商标持有权,重新进行注册。

  业内人士提醒有意投资商标者,商标的基本功能是商品的标识,如果不用于生产而单纯投资,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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