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助学贷款新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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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4:0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贷款金额:6亿元;借款人数:10万贫困生;发放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民办高校和二级学院学生也可申请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或学校承担;还款期由2年延长至6年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张平报道:记者3月30日从全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会上获悉,我省近日正式出台了一揽子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以全省81所高校50万在校生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贷款总量每年控制在6亿元以内。省教育厅副厅长汪忠武说:“这些政策有望彻底解决我省普通高校贫困学生的读书费用。” 贫困学生都可申请 记者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毛本其 (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 :学生的家庭收入不足以供其读书,就是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记者 :20%的放贷面能否满足全省贫困学生的贷款需求? 毛本其 :我们准备了10万个名额,目前只有6万人申请,这充分显示了我省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决心和力度。这次没有申请的贫困学生下次可以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学生必须提供真实的家庭收入情况。金融部门的贷款资金统一划入学校的专门账户,由学校管理发放,用于支付学生的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 所有高校一视同仁 记者 :新旧政策有何不同? 罗伟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负责人):主要有三点不同。一、放贷面更广。民办高校和二级学院的学生也可申请。二、减免部分利息。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或学校承担。三、还款期由2年延长至6年。每月只要还款350元,这对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来说并不困难。 记者 :据我所知,助学贷款存在系统风险,银行普遍缺乏兴趣。 罗伟 :首先,我们引入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银行每放一笔贷款,可获得12.5%的补贴。这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银行的压力。其次,贷款方法上有所创新。除了继续开办学校所在地贷款外(目前只针对外省籍学生),对本省籍学生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践证明,这种贷款由学生家长担保,比较安全。 金融机构跃跃欲试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今年18号文件,工行江西省分行作为助学贷款业务承办行,省农信社作为省工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代理行。据了解,省工行正在华东交大进行贷款试点,首笔资金已经发放。 记者 :据教育部门摸底,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占总额的八成,农信社能否完成代理任务? 冷金豹 (省联社信贷管理部负责人):没问题。目前我们除了代理工行发放助学贷款,九江、上饶、景德镇三市农信社主动“请缨”,获得了生源地助学贷款承办行资格,已在九江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上饶师范学院进行贷款试点。(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