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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违规行为实施当场处罚穗加大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5:33 深圳特区报

  【本报广州3月30日电】(记者吴勇加严俊伟)广州市从4月1日起启用管理租房行为和流动人员新规,对8类违反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员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当场处罚,其中对雇佣无暂住证流动人员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处500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扣押流动人员暂住证(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除外),责令立即返还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近期,广州市警方将对全市出租屋重新恢复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由出租屋所在地派出所、出租人、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共同履行治安管理责任。从4月1日开始,警方将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书》义务和责任、违反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员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出租屋相对集中和流动人员聚居等治安情况较为复杂、各类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处罚条件的8类违规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当场处罚。

  作者:记者吴勇加严俊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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