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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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5:4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严冰报道: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宣布,从4月1日至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要求专项行动重在案件的查处上,无论阻力来自哪里,都要一抓到底,决不含糊;对已经查明事实的,要尽快结案,不管涉及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在会上宣布了国家林业局重点挂牌督办的10起案件。这10起案件是:万州—宜昌铁路湖北段非法占用林地案;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思澜公路非法占用林地案;福建省漳平等火车站违法运输木材案;黑龙江省圣浪林场毁林开垦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覃后朝、韦海杰违法买卖木材运输证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14”捕杀鹅喉羚案;四川省芦山县滥伐林木案;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毁林开垦案;山西省浑源县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矿)案。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企业法人和单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门利用职权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要求各地抓紧对2003年以来未查结的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组成精干的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人,集中力量侦破。同时,要把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实行逐级挂牌督办,限期结案。国家林业局将组成3—5个督察组,对公布的10起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并邀请有关媒体对公布的案件跟踪采访报道。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3月3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