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火过头”政府要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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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6: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清明节将至,江苏上坟扫墓的“大军”人数将达到顶峰,森林防火也随之进入了一年中的最紧要关头。记者昨日从省护林防火指挥部获悉,该指挥部近日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公墓、寺庙、风景旅游区(点)等林区场所要加强对扫墓人员、香客和游客的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尤其是在林内和林缘严禁烧纸焚香。在坟墓较多的林区,可以采取集中定点进行烧纸焚香的办法控制野外火源。护林防火一线人员对各进山道口和林区散坟较多、游客活动频繁的重点地段、山头、火灾多发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死看死守。必要时加派护林人员,划定防火戒严区,发布森林防火封山戒严令。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24小时值班;遇到火情要迅速进行扑救,确保火情不延续到夜间,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通知》还特别强调,全省各地森林防火工作要由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负责,分片包干进行督促检查。对因行政领导负责制不落实,甚至是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清明前,各地要组织人员对重点防火区、重点防火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同时,在各林区主要入山道口增设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增加各方宣传,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本报记者 黄勇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3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