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车”频现凸显市容管理软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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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6: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天下午,六合区市容大队执法队员再度遭遇一起令他们颇为头疼的“弃车”事件,为了逃避处罚,违规司机竟然将车门一锁扬长而去,将现场执法队员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只能留在原地苦苦守候。 当天下午3点,执法队员巡查至浦淮路时发现一辆农用自卸车正在一条通往中山村的道路边偷倒建筑垃圾,原本就不宽敞的乡村道路一下就被这座“垃圾山”占据了半幅路面,执法队员忙上前查处。由于是当场被逮个正着,违规司机孙某很爽快地就承认了偷倒垃圾的事实,并表示愿意配合执法,但是得有一个条件,希望执法队员能象征性地“照顾”处理。在遭拒绝后,孙某竟又二话不说将车门一锁,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弃车而逃,现场就留下这辆孤零零的肇事车。最不愿见到的情景还是发生了,执法队员也随之陷入两难境地,由于不能强行拖车他们只能耐着性子在现场死看硬守。直到天色变黑,孙某这才悄然露面,满以为执法队员会熬不住会自行收兵,没想到还是未能逃脱。 据六合区市容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实际查处违规车辆的执法工作中,他们已多次遇到类似的“弃车”事件,仅近两个月就有五六起。这些违规司机之所以敢这样做就是瞅准了市容部门不能强行查扣违规车辆这一软肋,并频频以此作为与执法队员讨价还价的砝码。可法律是严肃的,他们当然不能知法犯法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由此导致出现执法队员守着肇事车苦等违规司机这一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透过这些‘弃车’事件的背后,暴露出当前市容管理法规还不完善,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措施直接造成行政执法手段的欠缺”。在采访中不少一线执法队员面对记者都不约而同地如此感慨。据了解,目前市容部门的执法依据主要来自《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而该《条例》对于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行为只是笼统地做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但对于违规车辆拒不服从管理可采取的保证执行措施却没有提及,这也是执法队员遇到“弃车”事件只能原地苦守的主要原因。 在此,执法队员们也纷纷建议有关立法机构应尽快完善市容管理法规,及时填补对违规车辆缺少可操作性执行措施的法律法规空白。 本报记者 史婷婷 通讯员 黄强 王毅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31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