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吃“不见不散”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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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6: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日前,北京“不见不散”茶餐厅股东冯小刚被该茶餐厅的员工告上法庭。据了解,这场官司的起因是由于此前该茶餐厅有限公司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该员工为餐厅垫付的2万多元报销款没有了着落,于是身为餐厅股东的冯导和另一名股东便一起当了被告。 原告孟小姐表示,从1998年起自己便与“不见不散”茶餐厅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随后自己的岗位也发生了多次变化。2003年年底,自己被委任为“不见不散”茶餐厅有限公司东方点采购部主管及成本控制部主管兼会计,负责几家店内的采购、筹备及部分财务工作,其间为完成工作任务她多次为公司垫付各项费用共计23652.6元,但公司却拒绝为自己报销这笔款项。 王巍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31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