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姓名权不能侵犯名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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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09 大连日报 |
星期天打开收音机,听到一则有对生了双胞胎的父母给孩子起了个“钟共”、“钟央”名字的消息。听罢之后,忍不住要说两句。 给孩子起个什么名,本是作父母的自由。早先起名,即便是希望子女出人头地,也只不过弄个什么“龙”呀“凤”呀的叫叫。至于后来,将孩子的名字与政治挂钩,直呼个“国庆”、“爱党”的,也大都表达了一种正常的心理。可如今却冒出个与中共中央谐音的名字,我觉得既是对党的不尊重,也是对子女的不负责任。名称权是社会(政治)组织依法对自己名称享有的专有权。“中共中央”是一个专有名词,岂容将它用于人的名字随便乱叫?再说,孩子上学、工作以后,还好意思让人这样喊吗? 不能以为孩子有姓名权,就可以侵犯中国共产党最高组织的名称权。有关部门应当尽快从法律道德、风俗习惯的角度,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否则的话,姓党的起名叫“党中央”、姓国(郭)的起名叫“国(郭)务院”,肯定会乱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