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购房资格申请将一站“搞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15 华商网-华商报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为西安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进行资格审核,基本条件是: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家庭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户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记者从西安市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的审核工作,市建委正在筹备成立“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中心”,并将于近期内开始运行。据悉,中心正式开始审核后,原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程序将发生较大变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可直接到政府设置的审核中心通过初审、公示、终审等环节,不用多次辗转于开发商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之间审核购房资格,方便市民今后购买。

  据介绍,审核中心的启动严格了购买资格审核程序,将有效防止不符合申购资格的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西安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申购程序的变化将在审核中心开始运行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广而告之。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