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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4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一法律,将大大促进和规范我国电子交易的发展。

  电子签名法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编辑 小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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