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价格“紧箍咒”制止饭店欺诈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7:52 北方晨报 |
本报讯记者李勇报道本店最低消费50元,收取开瓶费、服务费……餐饮服务业收费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即日起,鞍山市物价局推出10项价格措施,对餐饮服务业进行规范。 据了解,这次推出的新举措共有10项,举措中要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如开瓶费、服务费),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限额。先消费后结算的,结算收据必须列出具体的消费收费项目及价格等。鞍山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张春宁科长告诉记者,即日起,凡在鞍山地区从事餐饮服务(含宾馆、饭店、歌厅、洗浴)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公开标示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的价格及相关基本指标和数据。吧台或收银台展示的酒水饮料价格应在商品标签上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单价等内容。主、副食品除标明品名及价格外,主食应标明其成品重量,副食品应标明其主料重量,也可附加图片;自选的商品应以商品价签或价格牌标价。根据餐饮服务行业的特点,经营业主可以采用价目本、塑封的价格单、特色价格牌、醒目的价格板及相应标价签,标价样式由市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统一规定。 近期,鞍山市物价检查所将对标价方式和样式进行监制,并对落实明码标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