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18宗罪”明起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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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8:49 南方日报 |
房地产广告“18宗罪”明起整顿 “认筹”方式叫停,禁止发展商无预售证就发布广告 深圳 本报讯(记者/陶然 通讯员/傅伦为)明天是4月1日,西方的“愚人节”。但是,对于深圳众多的房地产发展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并不是玩笑——从明天开始,在没有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时,发展商不能再发布销售广告;而拿到了许可证,类似用各类评比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做法也将被一律叫停。 昨日,笔者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从4月1日开始,该局将联合工商等部门,对深圳全市范围房地产广告市场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顿,包括无证卖广告等在内的18类行为将遭遇此次整顿风暴。 广告不得“虚假陈述” 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在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发布相关销售广告,或者采用“内部认购”、“内部认定”、“内部登记”等认筹手法来宣传推销,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从明天起,这种行为将被整顿。笔者在整顿方案上看到,目前,管理部门认定的主要违规行为分为7大类共18种,除了无证发布广告和使用认筹等手段外,还包括“虚假陈述”,如没有清楚表示实际销售价格,没有明确标明价格有效期限,没有标明计价标准等等。 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副处长李东介绍,比方说一处房子,你表明了是5800元/平方米起售,这不违规,但是如果实际上购房者已经不可能买到单价5800元/平方米的房子,也就是说发展商手中实际上一套单价5800元/平方米的房子也没有了,广告还这么说的话,一经查实,就会属于整顿的范围。 10天内发展商必须自查 按照有关安排,从明天开始,整顿行动将进入动员和自查阶段(至4月10日)。李东介绍,这阶段是发展商自我审查的时期,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进行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表在4月10日之前送各区检查小组。 从4月11日开始的一个月,由各检查小组根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情况,结合举报电话和投诉信息进行楼盘巡查,对相关广告内容进行实质性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从5月12日开始,专项整顿小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单位予以处罚,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对典型的重大虚假广告予以曝光。 违规发展商和广告经营者均将受罚 昨日,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有关人士也向笔者介绍,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失实、虚假等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年审时给予扣分,逾期不改正者给予停止审批新的开发项目、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对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由市工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人士向笔者表示,深圳房地产广告市场目前很大比重均属于此次整顿的范围,可以预计,从明日起,深圳的众多地产开发商、广告经营者等均会有极大触动。而国土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就表示,目前,该局方面正在抽调包括分局以及3个直属科室的人手来保证此次整顿的进行。 18项查处内容 (一)无证发布销售广告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布销售广告的,或以“内部认购”、“内部认定”、“内部登记”等方法发布广告的; (二)虚假陈述 2.未清楚表示实际销售价格,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未明示计价标准的; 3.项目位置不以实际距离表示,而以时间表示的,或项目位置示意图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的; 4.涉及尚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商业、交通、文、教、卫设施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等,未在广告中注明的; 5.售楼资料上明示的内部结构、装修标准、材料、设备、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未能真实、准确、清楚的表述的; 6.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而未在广告中注明的,或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效果的; 7.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作宣传的; 8.含有开发企业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承诺的; 9.出现减免或赠送若干年物业管理费的; 10.涉及贷款服务,未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的; 11.出现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内容的; (三)广告内容缺失 12.未载明开发企业名称的; 13.未载明预售许可证号的; 14.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未载明该机构名称的; (四)不良文化 15.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 (五)乱评比 16.出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乱评比、乱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内容的,或使用的评比、排序失实的; (六)非法融资 17.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 (七)不正当竞争 18.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