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向湘潭四部门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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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09 解放日报 |
据新华社长沙3月30日电(记者苏晓洲)记者30日上午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获悉,就衡阳市29岁的青年张衡生在湘潭县死亡一事,死者家属已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控告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提出索赔人民币30万元。 湖南省湘潭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3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张衡生事件”的有关情况。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宣布,湘潭公安正着手采取3项举措,防止“张衡生式的悲剧”重演。 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等5家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均未能采取得力措施。无助的张衡生最后在伤病和饥寒中悲惨地死去。 针对湘潭市公安队伍特别是交警部门少数人在这起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湘潭市公安局提出了三项整改举措:一是用开门整风来纠正公安队伍中少数人群众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倾向。二是针对接警工作不到位、出警时既无调查也无结果反馈等现象健全和完善制度。三是通过现场监督把一些可能诱发恶性事件的日常工作疏漏“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