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奥特曼”著作权事件波及到上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31 东方早报

  与米老鼠、唐老鸭等齐名的动画明星“咸蛋超人”Ultraman(奥特曼)因为其著作权属问题,自2004年以来,相关各方在北京、上海、广州掀起了一系列诉讼纠纷。

  日前,就其中的一起广州锐视状告上海太平洋百货及太平洋百货淮海路分公司涉嫌销售侵权产品案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广州锐视称,上海太平洋百货涉嫌销售未经其许可生产的“奥特曼(怪兽)发声钱箱”,严重侵害了原告依法取得的对该产品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为此,原告要求上海太平洋百货、太平洋百货淮海路分公司以及本案的第三被告广州欢乐反斗城玩具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10万元。

  原告第三被告同称被授权

  据原告方介绍,1976年3月4日,著作权人圆谷制作与企业有限公司与SompoteSaengduenchai签署了一份《授权合同》。在这份合同中,圆谷制作与企业有限公司授权SompoteSaengduenchai奥特曼系列作品中超人奥特曼、超人赛文等在日本以外所有地区的无限期独占使用权。

  在诉状中,原告方称,无限期独占使用权包括分销权、制作权、复制权、商标权以及将上述权利转分给第三方的权利。

  2002年1月15日,SompoteSaengduenchai授权Chaiyo版权有限公司从该日起之后的6年内在中国境内,独家使用超人赛文片子,并享有进行授权和商品化的权利及转分权等权利。

  而在2002年11月25日,Chaiyo版权有限公司又授权原告在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使用超人赛文的独家播映权、音像权、商品权、出版权等权利。同时,在2004年1月5日,国家版权局还向原告颁发了享有独家出版权及授权商品的生产、独家无线和有限电视的播映、独家音像权等权利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而与此同时,日本圆谷株式会社委托上海圆谷策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中国大陆地区奥特曼系列的影视剧转让、商品化授权及各种活动的策划等咨询管理。据称,先后有多家公司得到授权。而本案中的第三被告广州反斗星公司声称正是从经过上海圆谷策划有限公司授权的宏毅香港公司取得了销售权。

  太平洋百货称其已尽责

  在庭审中,广州锐视公司称,2004年11月15日,其发现太平洋百货淮海路分公司正在销售“奥特曼(怪兽)发声钱箱”,产品本身以及外包装均使用了超人赛文形象。

  据此,原告认为,太平洋百货公司淮海分公司未尽到进货审查义务,严重侵害了原告依法取得的对该作品所享有的独占复制发行权,构成了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其销售行为恶意抢占了原告及其被许可人的市场份额,导致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原告要求三被告停止销售、收回并销毁带有超人赛文形象的发声钱箱及其包装盒,赔偿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2000年,广州反斗城玩具公司从珠海一家公司购入了171只“奥特曼”(怪兽)发声钱罐,并通过柜台租赁的形式在上海太平洋百货公司淮海分公司销售。因为产品较陈旧,以低于进价102元的99元售出了多只,目前还剩下40多只。

  对于广州锐视的控告,上海太平洋百货公司淮海分公司称,自己在引进广州反斗城玩具公司的奥特曼”(怪兽)发声钱罐时,验证了广州反斗城玩具公司与珠海某公司的增值税发票和进货合同,因此自身已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不应该承担责任。

  而第三被告广州反斗城玩具公司也称自己只是被泰国和日本两方殃及的“池鱼”。

  据了解,由于涉及到跨国著作权问题,该案法院未当庭宣判。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