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自杀找好友“陪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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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廉江讯 (记者关家玉通讯员刘如锋)廉江市第五中学高二女生吴某(18岁)因顶不住学习压力欲自杀,自杀前想找一个最好的朋友一起死,竟把一瓶硫酸泼向女同桌,使女同桌严重烧伤。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名自杀未遂的女学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想独自死去谋害好友 惨剧发生在去年5月25日,被硫酸泼伤的女生关某回忆:“那天上午,上代数课的时候,我翻开自己的计算簿,2页熟悉的字迹突然映入我的眼帘:‘看见别人整天成群结对的,我感到自卑孤独,想一死了之。在通往黄泉的路上,又怕自己一个人在下面感到孤独,想找一个最好的知己作伴。’”关某说,她非常诧异,这是她最好的同学———吴某的字迹。于是,她扭头问坐在右边的吴某:“你为什么这样写呀?”吴轻轻一笑:“没什么,开玩笑而已。”关某也就没将此事放在心上。 反锁宿舍门泼下浓硫酸 关某和吴某住一个宿舍。当天下午2时10分左右,吴某服用了农药后,爬上上铺将硫酸泼向她最要好的同学关某。关某几乎是尖叫着跳下了床,紧接着,其他舍友大声哭了起来。她只感到撕心裂肺的剧痛,不知所措的舍友冲向房门,却发现大门被人反锁了,共用的钥匙也不见了。 当关某被送往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时,距事发之时已有2个多小时。在这期间,关某没有用水进行冲洗。关某对记者说:“谁能想到会是硫酸呢?” 据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生介绍,关某当时全身烧伤面积达30%,均为重要部位。面部被烧变形,四肢也有不同程度的烧伤。 杀人未遂从轻判无期徒刑 “我和吴某很要好,她感冒时,我还替她买药。听说,她在读初二时,就服农药自杀过一次。”关某说。据悉,吴服毒当天也被送往医院抢救,治愈后被刑拘。 湛江中院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吴的杀人动机和寻仇报复杀人等有所区别,且其行为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作为故意杀人未遂犯,从轻处罚。湛江中院遂判决吴某无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27万多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