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款外逃6年又犯27案 储蓄所原主任被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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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09:58 中国新闻网 |
贪污150万元、潜逃6年又犯下抢劫、强奸等27案的重庆市长寿区某储蓄所原主任文小彬,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1997年,年仅24岁的文小彬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50多万元。2000年,逃到杭州的文小彬教唆在建设银行江苏某分理处的熟人虚存150万元到他的储蓄卡内,当日他就疯狂刷卡消费72万元。 之后,他逃到上海、成都、昆明等地,犯下抢劫、诈骗、盗窃、强奸等多宗罪行,2003年11月被上海警方抓获。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沈义、阳学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