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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运管所强收已取消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34 东方今报

  今报信阳讯国家已明文禁止收取的两项出租车“规费”(客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信阳市浉河区运管所依然在违规收取。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连日来,记者接到信阳市城区多名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们在交纳出租车费用时,发现国家已禁止收取的客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各个出租车公司却仍在向他们收取。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市行政路上的通达出租车公司,一进门,就看见五六名出租车司机正在与收费人员争吵:“报纸上都刊登了,再收取客运附加费和运输管理费就是乱收费,为什么还要收?”正在收款的两名女同志说,“没有接到浉河区运管所让停止收费的通知”。近10分钟内,记者看到,有两名司机交纳了4月的费用,计490元。一名姓张的司机气愤地说:“郑州市已经取消了这两项收费。现在油价涨了,政府明令取消的费用又得不到执行,谁为我们信阳出租车司机减负?”被取消的费用缘何还在收?信阳市浉河区运管所所长乔如志说:“取消出租车两项‘规费’的发文单位是省建设厅,而信阳的出租车管理权限在交通部门,文件对我们不适用。除非交通部有文件不让收,否则,我们还要收取。”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收费管理科的王科长告诉记者,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81号”文件已明确规定,取消两项出租车“规费”(即客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今年2月,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3部门又转发了《关于立即停止对出租汽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和对城区运营出租汽车收取客运附加费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王科长说,这个文件是以省建设厅牵头下发的,但执行的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交通部门应该遵照执行。十几名出租车司机代表拿着“豫建城(2005)11号”文件找到记者,气愤地说:“整个浉河区有1200辆出租车,文件中明确要取消的这两项‘规费’,浉河区运管所全年却要多收200多万元。”

  作者:记者 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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