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受伤苦撑五天辞世"警务人员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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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0:53 燕赵晚报 |
据新华社电湖南湘潭市委宣传部和湘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29日透露,按照公安机关的内部制度,湘潭市公安局提出对在张衡生事件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11名警务人员予以辞退、行政记大过等处分。3月12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被人发现死在公路边。据调查,张衡生3月7日21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家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但他们均未采取得力措施。无助的张衡生最后在交加的雨雪中因为伤病和饥寒悲惨地死去。 湘潭市公安局在调查后认为,综合分析张衡生事件,警方在4个环节上存在问题: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要求不严格,接警员严重违反接处警规定。湘潭县交警大队严重违反值班备勤规定。茶恩寺派出所民警对群众报警推诿,基础工作不扎实。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对工作极不负责任。 记者30日获悉,张衡生的家属已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控告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县交警大队、湘潭县公安局、湘潭县民政局4个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提出索赔人民币30万元。(苏晓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