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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写成卫生费 车主质疑,管理人员称一直以此形式收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1:4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3月30日上午,多名读者通过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774488反映,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宿舍小区内,停车收费,但不能出具相应的收费单据,他们质疑这种做法。

  据读者罗先生介绍,他曾在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宿舍小区内停车,管理人员要求收取3元的停车费。收费后,管理人员没有开具单据。他一再要求后,管理人员才给他开了张收据,上面手写注明“卫生费”。罗先生质疑,既然是收停车费用,为什么要写成卫生费?

  记者就此到该小区采访,当班管理人员卢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不是营业性停车场,如需停车,必须交纳一定的卫生费和场地维修费用,临时性停车,每次3元,按月停,每月40元,这种收费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就开始实施。她还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月停收费单据,收费40元,记者看到,该单据收款收据,盖有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财务专用章。卢女士称,小区一直以卫生费的形式收取停车费。

  作者:潘年沛 方正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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