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大力整治废物污染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2: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顾霄扬方理力 宁波晚报讯前天,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伴随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月1日实施,我市新一轮整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动也即将展开。 企业污染危害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可居民拿不出证据告它怎么办?修订后的新法,针对这类举证困难问题,增加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如果相关企业拿不出未侵害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的相关证据,企业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据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我市将在4月份开展“医疗废物”和“感光材料废物”的整治行动;4月上旬至6月开展“重金属污泥”、“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和“废矿物油、乳化液”的整治,7月开展“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的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