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老人可否享优待引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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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2:41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魏黎明 通讯员任宣)外省老人可否在广东享受乘车等优待?昨天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引发激烈讨论,大多数委员同意对老人应无论户籍一律一视同仁。据悉,《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规定(草案)》(下简称《草案》)将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 广东胸怀应大气一点 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在第一小组的审议现场,委员们首先对老年人是否应设定户籍限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有委员表示,《草案》定义老人可以在我省优惠乘车、逛公园等等,但并没有说明是否限户籍,因此意味着,外省老人同样享有这些优待,这一点应值得商榷。有委员对此进一步说明,如果《草案》不对此限制,外省老人都跑来广东,都要求给予优待,那怎么办? 但大多数委员对此持不同看法,有委员表示,经过查阅上位法和全国各地的有关条例、规定,除了浙江有限制之外,各省都无特别规定外省老人不可以享受优待,广东也不应设置限制,避免造成对外省老人的歧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近维则举例说,庐山对70岁以上老人实行免票参观,而且他们巴不得70岁以上老人前往,因为,“一个70岁的老人出来,总得带着几个年轻人吧?”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广东应该大气一点,而且现在大趋势是建设和谐社会,不要因小失大。 “空巢家庭”应受重视 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意见比较集中的还有,社会新现象:“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亲家庭等老人的赡养问题。李为委员表示,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推行,目前社会上“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家庭结构呈现“4+2+1”的局面,此外,还有“丁克家庭”、单亲家庭等,这些家庭的老人就面临一个社会养老的问题。 她表示,未来10年,“空巢家庭”在城市将达到90%,而现在这样的社会养老的网络不健全,比如保姆难找等,因此希望《草案》能在这方面有超前一点的规定。 黄丽满主任对此也表示非常赞同,认为很有现实意义,目前我国渐渐成为老龄化国家,养老将不再仅仅由家庭承担,应在条例、规定当中鼓励社会上的资金投入老年事业。如上海就有专门替老人洗澡的服务,很受欢迎。她的意见得到与会委员们的一致认可。(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