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无故不回校超过三天报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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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2:45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焦煊)昨天,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入学情况的通知》中要求:对因家庭贫困交不起书杂费而尚未返校的学生,各学校一概应先动员其返校,再通过各种办法解决其书杂费问题;无故不回校上课超过3天的,教导处应将情况报告学校校长;不回校上课超过5天的,学校应将情况及时报告镇(乡)人民政府或区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跟踪家访,动员学生返校上课。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近日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城中小学开学后学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因学习成绩欠佳而不愿意上学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劝学工作;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履行学生转学休学手续,实行辍学学生情况报告制度,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