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闹市开枪 确认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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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3:4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通讯员周俊锋)警察朝匪徒开枪也有人管吗?有!为了保证司法公正,检察机关除了起诉犯罪之外,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进行司法监督。这不,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局干警面对五名抢劫嫌疑人疯狂逃窜,持刀拒捕,开了五枪击伤两人,就引得罗湖区检察院渎检科全体干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仔细调查,最后确认警方开枪合法。 2005年3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黄忠驾驶面包车搭载4名同伙,窜到深圳市罗湖区委党校旁的车场内,盗窃事主禄郑勇货柜车备用胎,得手后逃窜。罗湖公安分局特勤中队伏击民警在犯罪嫌疑人逃窜的延芳路南北两端停放警车充当路障进行拦截,几名嫌疑人驾车逃至南端拦截卡点时,疯狂冲卡。在被民警有效阻止后掉转车头继续逃窜,在冲开北端路障后,他们冲向了在周围伏击的民警。民警在多次表明身份、喝止及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拔出手枪对空鸣枪警告。鸣枪警告仍然未能遏止犯罪嫌疑人的冲撞,现场民警立即果断地拔出手枪射击嫌疑车辆。5人携带凶器弃车逃窜,在民警追捕过程中,持刀拒捕,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射击,共发5次5发子弹,击伤两名犯罪嫌疑人。 随后,罗湖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就接报称:罗湖公安分局特勤队开枪击伤两人。该科全体干警闻讯立即赶到现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他们兵分三路,一路找公安机关的相关人员了解案情,一路对现场进行勘查拍照,一路找当事人、目击者和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情况,并最终查明了案发经过,在现场迅速确认警方在缉拿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使用枪支行为是合法的。 之后,检察干警还向在现场参与追捕工作的干警,提了合法合理使用武器的一些建议。(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