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职律师”提升政府工作底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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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37 扬子晚报 |
日前,记者从扬州司法部门了解到,作为司法部在我省地级市中的唯一试点,为政府部门服务的“公职律师”制度运作两年来,扬州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加强,领导决策的“底气”更足了,“公职律师”名副其实地成为政府工作的“助推器”。 据介绍,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提高政府文件的质量是扬州市公职律师主要职责之一。仅2004年,公职律师先后就住房公积金管理、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房屋拆迁、市区营运中巴车改造等10多份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及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不少法律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吸收。此外,公职律师定期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直接面对信访当事人,针对案情及时为市领导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增加市领导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底气”。 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还直接参与重大案件纠纷的处理工作。2004年,公职律师先后妥善处理了“时代广场与浙江商户纠纷案”、“汤汪乡宦桥村55号地块房屋拆迁纠纷案”、“客商张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7件重大复杂的群众性事件。为政府和方方面面之间架起了一座以法律为准绳的,以沟通、理解为基础的兼顾各方利益的桥梁。为更好地将国企改革纳入法制轨道,公职律师参加了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的国企改革法律服务小组,全程参与国企改革,负责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在扬州大厦的改制工作中,相关当事人故意设下种种法律障碍,阻止改制的进行。公职律师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最终使扬州大厦改制得以顺利进行。 同时,公职律师还代表扬州市政府参加商务谈判,维护政府合法权益。2004年,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受中国服装协会的委托向扬州市政府发来律师函,要求市政府支付所欠“2002年中国扬州时装模特选拔大赛预赛”前期费用50万元。公职律师对律师函进行审查后,认为市政府不是大赛的承办单位,与中国服装协会之间并未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据此向市政府提出对其要求可不予理睬的建议。本报通讯员 郭玉家 本报记者 李源(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