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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对民办学校审计督导 防止经费挪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7:47 新华网

  昨天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记者采访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时获悉,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迅猛,据对全省民办教育的最新调研,全省现有各类民办学校3004所,主要有独立设置民办高校17所,占全省高校数的15.3%;民办中小学及职业学校(不含转制学校)669所,其中高中占全省高中学校数的16.9%;幼儿园2318所,占29%。此外尚有非学历教育机构3320个。调查表显示,全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含民办高校)现有总资产119.5亿元,现有专任教师近7万人。

  杨副厅长介绍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出现了多种办学类型。当前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地区民办教育过多地进入义务教育阶段,违背了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的本义。个别地方在民办初中和小学就读的比例过大。有的地方举办民办学校或将公办学校改制不规范,将最好的公办学校“卖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学校无形资产不评估,老百姓意见很大。

  据悉,今后我省统筹兼顾独立设置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与介于二者之间的公有民办学校的利益,在政策上更多地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积极稳妥地依法规范公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转制为民办学校。允许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将无形资产、闲置资源与社会资金相结合,实行股份制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或引入民办机制,实行公有民营;或经批准后整体转制为民办。建立民办学校的分级评估制度,参照公办学校的等级标准与方法进行,或将民办学校纳入公办学校的评估与督导范围。每年审计一次,防止经费移作他用。对民办学校的师资配备与教师的养老保险等将作出与公办学校相应的规定。(郭新文 龚学明)(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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