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非法抵扣税款发票案宣判 罪犯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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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9:05 新华网 |
为了逃避缴税,罪犯伙同他人虚开税款发票达300余万元,给国家遭成200余万元的税收损失。今天上午,一中院向媒体通报,北京市首次审理虚开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案宣判,黄坚被法院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9岁的黄坚伙同他人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间,多次从他人处非法购买虚假的上海宝山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共17份,用于抵扣税款,虚开税款人民币305.6万余元。(李奎)(来源: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