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过世可送广州火化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20 南方都市报 |
番禺过世可送广州火化 殡仪服务将打破属地管理,办丧群众可自由选择殡仪馆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 通讯员文燕媚)在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去世,尸体都可送来广州火化。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殡仪服务将打破属地管理,允许办丧群众自由选择殡仪服务单位。 据广州市民政局局长李维杰介绍,全市各殡仪单位将形成行业良性公平竞争机制,允许办丧群众在市区各殡仪服务机构之间自由选择殡仪服务单位。 记者随后从市殡葬管理处获悉,广州市目前有五家殡仪馆,分别位于广州市区及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按照原来的属地管理,在各区去世的,只能在所属区的殡仪馆火化。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今后这种属地管理将不存在,“在番禺过世的人,可到任何一家殡仪馆火化,需要提醒的是,火化必须提供《死亡证》。” 昨天的会议上,还传出广州殡葬服务将进入市场的消息,有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市场机制,就是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对殡葬服务一手包,而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火化、运尸、骨灰寄存三项收费,都是统一的,这不可能放开,但公墓、合格的殡葬用品就可进入市场,“现在已经有了私人公墓,这就是市场化的表现”。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殡葬用品的使用,民政局将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各殡仪馆不得通过硬性手段,逼迫办丧群众购买该馆的殡葬用品,“只要是法律允许的殡葬用品,不管是在哪里购买的,都可带到殡仪馆来”。 偷运尸体罚多少将有据可依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 通讯员文燕媚)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有关会议上获悉,修改后的《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提交市人大审议。有关负责人透露,新《规定》并将明确规定对偷运尸体、乱卖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 据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修改后的《规定》已提交市人大审议,如果通过即可执行。“目前,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只有执法权,而没有处罚权。发现偷运尸体、乱卖殡葬用品等违法现象,只能制止,但很难处罚,因为处罚多少、如何处罚都没有规定,而修改后的《规定》,对这些都有了明确规定,至于具体数字,现在还不能透露”。该负责人表示,同时,修改后的《规定》将明确政府在殡葬行业的职责,“现在政府是什么都管,这样不行,新《规定》将规定政府到底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目前可以肯定的是,火化仍然由政府来管。此外,针对广州空挂户、拆迁户、回乡定居人员及流动人口尸体的监管,新《规定》也将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