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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要求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补办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23 法制日报

  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叫停

  环保总局要求立即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本报北京3月31日讯(记者郄建荣)备受媒体关注的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该不该停建,今天终于有了说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工程至今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该立即停止建设,充分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环保总局环评司的有关负责人说,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应停止建设,立即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这位负责人说,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环境敏感程度高,环境影响特殊,并且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前,应由环保总局组织听证会,征询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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