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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养犬垃圾处理费今日开征 每犬每月征收3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贵阳市物价局获悉,该局通过价格听证并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了贵阳市城镇养犬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一条犬每月3元。

  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和其他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养犬人或单位应缴纳城镇养犬垃圾处理费。贵阳市城镇养犬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3元/月、条(不含犬类在公共场所产生垃圾的清运、处置费)。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养犬垃圾处理费开征时间为4月1日。

  作者:潘年沛 毛海峰 李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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