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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客运企业强制投保责任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54 扬子晚报

  4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所有从事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的车辆都强制投保,拒不参保的将被取消营运资格。此举在化解运输企业经营风险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旅客出行的保障程度。

  道路旅客运输是高风险行业,我省现有营运客车2.8万辆,2004年运输旅客超过12亿人次,一旦发生事故,运输企业就面临着巨额赔偿的风险。为此,我省交通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天起全面推行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客运企业既是投保人,也是保险受益人。如果投保车辆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旅客伤害和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先向客运企业赔付,再由客运企业向旅客赔偿。根据经营线路的不同,赔付标准分别为:农村班线客车每座责任保险金额20万元;普通班线和包车客车每座30万元;高速、快客班线和旅游客车每座40万元。客运企业投保不需乘客买单,车票价格不变。(刘玉琴)(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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