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颁规划新规:新小区内必须修公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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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59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黄峰 实习生 何璐 通讯员何孝齐)眼下,在很多新建的居住小区都找不到公共厕所,以后这种状况将改变。昨日,市国土规划局发布了《武汉市城市规划报建审批技术规范》,要求在新建的小区里不仅要有幼儿园、健身设施,还必须配有厕所等公共设施。 在居住区的道路规划上,《规范》要求小区道路路面宽应该是6到9米,宅间小路的路面宽不宜小于2.5米,高度在16米以上的住宅要配电梯,老年公寓4层就要配电梯。(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