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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外来工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4:36 大众网-农村大众

  据新华社北京电3月25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废止实施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此举意味着,对外地来京人员在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限制被取消,政府将对其实行与北京市民一视同仁的管理和服务。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介绍,《条例》确定的主要管理制度,与社会现实和国家政策法规不符。

  事实上,早从去年5月开始,北京市对外来人员务工就业的管理便已经进行了调整,《条例》所设定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健康凭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均已停止执行。北京用工单位不得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行业、工种限制,相关政府部门也取消了对外来人员在经商方面的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限制。相应的,外来人员务工经商的一些手续、专门设置的登记事项也不再执行。同时,针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的管理服务费也不再收取。

  “从这个意义上说,《条例》的废止其实也是对现实的确认。”周继东说。国家行政管理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此举是地方政府和立法机构与时俱进,务实、亲民的具体表现。”

  据悉,《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废止后,目前《条例》中尚在执行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其管理措施可以通过《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三个政府规章来解决。暂住证、婚育证仍将继续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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