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有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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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4:46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从镇江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天起,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的镇江大龄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可获政府一次性社会补贴。中断缴费24个月以内(含24个月)的,一次性补缴到位的补贴10%%;中断缴费25个月—48个月的,一次性补缴到位的补贴15%%;中断缴费49个月—7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到位的补贴20%%;中断缴费73个月(含7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缴到位的补贴30%%。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补缴的实际金额为:应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去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张凌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