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网吧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罚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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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5:41 人民网 |
人民网汕头2005年4月1日电记者侯伟生报道:从今天起,广东省汕头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每接纳1名未成年人,将被处以罚款500元,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5000元。今天实施的《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界定了文化市场的范围,对行政许可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律责任比较具体、严格,内容比较充实、操作性强。 汕头市明确规定,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违反规定的,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