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有漏洞 住房公积金被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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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0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属职工个人所有、为职工住房服务的住房公积金,近年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老百姓对住房公积金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业内人士指出,对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强化监管已刻不容缓。 身为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李树彪,在1999年到2004年间,利用职权多次向银行作抵押贷款,涉案金1.2亿元。李轻易套取了银行贷款7000余万元。这是近年来各地住房公积金犯罪中的一个典型案件。 李树彪远不是个例。在10%的高息诱惑下,河北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3亿多元住房公积金交给保定航空证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股市,最后被不法分子席卷一空。 3年前发生在长春市建设银行的一起大案中,长春铁路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该行的一笔2000万元公积金不翼而飞…… 监管缺位:银行成了犯罪的帮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是一些地区住房委员会制度没有真正建立,“房委会决策”流于形式;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能真正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运行,个别地方资金管理分散;三是一些地方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不健全,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公积金存在风险隐患,以致出现了像郴州李树彪案这种严重的职务犯罪。 同时,银行监管职责的缺位和漏洞,也为住房公积金犯罪提供了方便,从而使一些银行在客观上成了犯罪的“帮凶”。从已发生的一些违法犯罪案件看,已经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某一个或几个人能完成的违法行为,没有银行的纵容或配合,犯罪难以实施,其暴露的是监管机制的漏洞。 出台政策: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国务院于2002年5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因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而造成资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仍有沉淀资金2086.3亿元。 这些巨额资金的保管和运作完全掌控在全国340多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