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今年主要抓“三无”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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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8:1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4月1日讯(记者王海燕)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海口市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上,今年质监部门主要抓“三无”(无标准、无检验、无QS)食品。 据介绍,截止目前,我省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才能生产销售的食品共计18类,如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水产加工品等。 海口质监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企业使用的检验设备必须经检定、校准合格后在有效期内使用。企业检验部门应能够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企业应当按照生产批次逐批进行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的企业,应当每年参加1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该负责人重申,食品生产加工或者销售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质监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限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出售和未出售的食品)货值金额15%至20%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的;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而继续生产的;超出许可范围擅自生产的;销售无证产品的。 又讯(记者王海燕)今天下午召开的海口市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椰树集团等海口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关负责人与质监部门签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